可利用土地紧缺 国土部力推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
日期:2013-04-26 09:51
4月,国土部对外发布,其已印发《开展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指导意见》,确定在内蒙古、辽宁、上海、江苏、浙江、福建、江西、湖北、四川、陕西十个省级行政区开展试点,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,优化土地利用结构。
意见要求,试点省份选择1至2个市(区)作为试点城市,编制试点工作方案,同步开展城镇低效用地上图入库工作,报国土资源部批准后开展试点。
24日,本报从福建省国土厅获知,福建省已确定莆田和泉州两座城市为福建省的试点城市。在进度上,莆田与泉州均会在5月底之前,编制完成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方案,并上报国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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