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期:2013-05-03 08:39
深圳市商品房预售价格备案办法》规定,在商品房预售过程中,房地产开发企业价格调整幅度超出最近一次备案价格上下15%的,必须在调整之前办理商品房预售价格备案变更,否则每一套未备案的商品房处10万元罚款。
根据办法,如果发现2套房未按规定实行价格备案,则处20万元罚款,发现更多未实行价格备案的,处罚依此类推,上不封顶。
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此前也下发通知规定,自4月24日起,广州全面执行商品房预售价格网上申报制度,开发企业必须办理预售网上申报,并接受国土房管部门的价格指导;对未按要求执行的开发企业将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